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2019年第四时段畜禽及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结果的通报(桂农厅发〔2019〕252号)
各市农业农村局,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、兽药监察所:
根据《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2019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》(农牧发〔2019〕13号)和《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区畜禽及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》(桂农厅发〔2019〕82号)的要求,我区开展了2019年第四时段畜禽及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工作。现将监控结果通报如下:
一、2019年第四时段抽检基本情况
(一)抽样情况。2019年第四时段安排柳州、玉林、来宾、崇左4个市禽/蛋(氟苯尼考)监控抽样15批,4个市完成禽/蛋(氟苯尼考)抽样15批。
(二)检测情况。2019年第四时段自治区兽药监察所完成禽/蛋(氟苯尼考)检测15批,检测结果均未检出,合格率为100%(见附件)。
二、2019年全年抽检基本情况
(一)抽样情况。2019年安排全区14个市禽/蛋(氟苯尼考)监控抽样60批,14个市完成禽/蛋(氟苯尼考)抽样60批。
(二)检测情况。2019年自治区兽药监察所完成禽/蛋(氟苯尼考)检测60批,检测结果均未检出,合格率为100%。
三、结果分析
2019年兽药残留监控计划总体合格率为100%,说明通过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加强宣传,养殖场(户)在规范使用兽用抗菌药物等方面得到较大提高,但仍需关注养殖场(户)不按规定使用投入品或使用违禁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。
四、下一步工作要求
各市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,向养殖场(户)广泛宣传兽药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用药知识,增强养殖者的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,提升安全用药水平。
附件:2019年第四时段畜禽及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检测结果汇总表
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
2019年11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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